今年江西已通报上百起村官贪腐案
近日,一则“中纪委督办89条村官腐败问题线索”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本报记者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部门公开通报了上百起“蝇贪”案,大多涉及村支书、村主任等主要村官。其中,资金使用是重灾区,挪用截留资金、套取资金、私分补助款等成为通报中的热词。
中纪委督办村官腐败释放何种信号?如何打击和防范村官腐败?纪检官员、社科专家有话说。
特点
资金使用是重灾区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我省公开通报的上百起“蝇贪”案中,资金使用是重灾区,从问题类型看,土地征收、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领域,资金比较密集,问题比较集中,涉案村官将黑手伸向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资金,成为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苍蝇”。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以及移民扶贫、低保、危房改造等民生项目的实施,大量资金进入村居组织,不少村组干部的手便四处乱伸。这些村官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权在资金分配、使用、结算等方面优亲厚友;二是利用职权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强农惠农资金等;三是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玩乐等奢靡之风。
典型案例
樟树市福城街道龙溪村委杜家村小组长杜国华挪用征地补偿款案。2003年至2007年5月,杜国华利用保管村小组征地补偿款等便利,多次将村小组的征地补偿款340万元挪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今年5月17日,经樟树市福城街道党委会议研究,并报樟树市纪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杜国华开除党籍处分。
多涉村支书村主任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部门公开通报的上百起“蝇贪”案,一半以上涉及村支书、村主任,对涉案村官的处罚也很重,不少人被开除党籍,且不乏因罪获刑者。
我省纪检部门相关人士称,从村官腐败案件的涉案人员来看,涉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案件居多,这反映出基层一把手腐败的严重性,对主要村官利用掌握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权力搞寻租,徇私枉法,贪污腐化的问题,群众反映尤为强烈,更需引起加倍重视。
从违纪金额看,基层“小官巨腐”现象仍然存在,挪用截留资金、套取资金动辄数万元“起步”,一些案件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基层腐败分子贪腐胃口大、时间长、情节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典型案例
宜丰县澄塘镇故村党支部书记罗光明、村委会主任罗杰锋、村委会副主任罗漂元挪用征地补偿款案。2003年以来,罗光明等三人在故村任职期间,共同挪用征地补偿款400万元;另外,罗漂元个人挪用征地补偿款141万元。2015年3月21日,经宜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光明、罗杰锋、罗漂元三人开除党籍处分。
观点
“拍蝇”已成反腐重点
对于惯于主导打老虎的中纪委来说,督办村官腐败释放何种信号?昨日,我省多名纪检官员受访时称,中纪委督办村官腐败,其释放的信号非常鲜明:小小的村官案都要中纪委来督办,就是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基层反腐已成为中纪委的一个工作重点;同时,中纪委督办村官腐败,意味着查处基层腐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覆盖范围将越来越广。
基层民主要落到实处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邓虹说,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手段的逐步实施,使村官腐败现象一度得到有效遏制。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一些地方,民主决策缺乏定期召开、运作良好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平台,仍由少数人说了算;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制度不完善、可操作性差,村务公开随意性强。村民自治的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为村官腐败提供了适宜的气候与土壤。因此,一方面在中纪委示范带动下,各级党委、纪委要加大“拍蝇”力度,严厉查处“小官大腐”,给民众以信心。另一方面更要切实落实基层民主,让民主选举真正反映民意;民主决策真正吸纳村民意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有章可循、村务公开规范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