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医院推出工作行为“五十二不准”

17.10.2014  09:45

  自南昌市开展“为官不为 为政不廉”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南昌市第三医院高度重视,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率先推出医院工作行为“五十二不准”。

  工作行为“五十二不准”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是上班期间不能允许的,要求全院各科室人人知晓。督导组、暗访组每天不定期下科室进行巡查,每周进行两次暗访,针对“五十二不准”专查专抓,发现有违反行为,立即按照《医院综合奖惩条例》进行处罚,在全院进行公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医院还设立了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并在医院内、外网开辟专栏,设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扎实做好“两为两不”专项整治工作。(王珑珑 记者 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