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1)
受市 人大常委会 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市 人大常委会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 赣州市 委的领导下,顺应人大工作新形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5项,,开展工作评议2项,对市政府15个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满意度测评,检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9项,组织代表视察4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次。
一、开展重点工作监督,促进经济较快发展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抓住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依法监督,促进全市经济较快发展。
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在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支持和督促市政府发挥《若干意见》等政策叠加效应、加大主攻工业力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推进全口径预算审查,在2014年推动市政府首次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基础上,2015年又推动市政府首次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督促财政部门公开有关预算。开展对市教育局、市房管局等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审查结果提交本次会议审议。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教育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专题调研。
助推重要产业发展。开展全市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并考察外地油茶产业发展经验,在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改造升级等方面提出建议,推荐市政府推广发展油茶产业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做法。跟踪检查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按照省人大开展助推旅游强省建设系列活动要求,以“助推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主题,开展助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系列活动,结合对市旅发委的工作评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形成旅游扶贫新特色。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集中视察,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视察。按照市委支持工业、服务企业要求,常委会领导每人挂点联系若干个重点工业企业,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常委会机关出台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提出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支持工业、服务企业的措施。
助力重点领域改革。赴外地学习考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深入调研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针对行政审批中介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网上审批信息化程度不够、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加快改革步伐。开展市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市委充分肯定调研成果,要求市政府结合国企改革认真研究吸纳。赴湖北恩施州等地开展落实西部大开发政策情况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市委高度重视,转发各地各部门参阅,推动我市用好用活用足西部大开发政策。开展口岸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优化口岸环境、降低口岸成本、提高通关效率等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根据市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大课题调研安排,组织开展县域经济跨越发展课题调研,协助开展其他九个课题调研,为谋划“十三五”献计献策。
二、推动改善民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常委会始终关注民生福祉,督促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关注基本民生保障。关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情况,提出视察意见,督促政府持之以恒抓好这项工作。关注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加快解决监管薄弱、检测能力滞后、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配合省人大“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有关调研、执法检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注农村义务教育。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专题视察,推动解决体制机制、人财物、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关注基层文化服务。开展全市基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使用、管理情况专题调研,针对文化基础设施落后、财政投入不足、设施服务效能不高、人才匮乏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关注群众信访。常委会领导参加市委组织的联合接访活动,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现场督办、交办信访问题;常委会机关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6件次,及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妥善处理。
监督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省人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决议,积极配合“环保赣江行”活动。开展全市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以及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等系列活动,重点检查我市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督促政府、企业强化环保措施。针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在我市蔓延扩散情况,督促市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对涉及市中心城区群众饮用水安全的上犹江饮水工程,在连续多年开展监督的基础上,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为推进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增强市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意识,依法作出了确定榕树为“市树”,杜鹃花<映山红>为“市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