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

07.12.2015  09:46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胡火箭等领导参加。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当天上午9时,60余名检察官举起右拳,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季东浩说:“国家以立法形式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这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和法制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推进法治赣州、平安赣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陈熙 记者廖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