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半年南昌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24.05.2014  14:42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部署,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我市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了有力保障。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33.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2%。1-4月,全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267.48亿元,同比增长7.8%,财政总收入222.78亿元,同比增长16.7%(省口径193.58亿元,增长18.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05亿元,同比增长19.1%。现将我市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市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汇报。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市委书记、市长始终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切实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逢会必讲、常抓不懈,带头作廉政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对下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带头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带头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全面落实责任制。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分管系统(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指正,督促落实整改,切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逐项落实各个牵头部门及协办部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在年初亲自与市委其他班子成员、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正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在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严格考评问责。积极参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将民意调查结果纳入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形成“党风好不好,群众来评价”的新机制,强化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今年1月中下旬,市委组织10个检查组,对各县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等122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制定下发《南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单位干部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的,约谈该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

  (四)积极支持“三转”。 市委、市政府始终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支持。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决策部署,市委王文涛书记明确指示纪检机关“纪检外的工作不牵头,监督不缺位”。今年3月,市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或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支持市纪委监察局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67个,仅保留19个。同时,积极支持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回归主业,市委专门下发《关于市纪委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工作,利于市直单位纪检部门集中精力履行监督责任。

   二、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全面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坚持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

  (一)建章立制扎紧“篱笆”。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市纪委制定了《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划出具体“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推动作风建设和厉行节约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我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数相比去年减少了3639.83万元,相比2013年下降21%。

  (二)抓早抓小强化督查。为确保令行禁止,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节假日必查、工作日抽查、重点问题专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期间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等方式,对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公车私用、公款钓鱼以及其他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开展“拉网式”检查。仅在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就组织33个暗访组进行暗访,市一级就核查车辆1836部,并对102家酒店、宾馆、娱乐场所、商场等进行了查访。

  (三)重点整治突出问题。去年12月底以来,我市开展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专项整治活动。对市内八一公园、艾溪湖公园、象湖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的经营项目进行核查整顿,关停了3家私人会所,对艾溪湖湿地中心茶楼等17家私人会所作出停业整改的处理决定。今年2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治理——南昌开展“刹歪风、治顽疾、树新风”活动扫描》为题,在头版头条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

  (四)铁腕执纪兑现惩罚。今年以来,我市共查处各类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4起,处理有关人员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南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唐玉明因公车私用被免去所长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有力震慑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公务接待费用、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进一步明显下降。

   三、始终坚持“惩防并举”,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了《南昌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坚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工作主线,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有效预防腐败,切实增强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

  (一)加大惩处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今年以来,市纪委审理各类案件13件,审结13件,结案12件,共处分12人,其中1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县级干部7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人、行政开除处分7人,给予双重处分7人。今年1-4月,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35件(重复举报483件),较去年同期上升39.95%;初核200件,同比增长45.9%;立案197件,同比增长41.7%。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同比增长100%;乡科级干部25人,同比增长47%。党纪政纪处分152人。严肃查处了市公路局原总工程师文顺保、市供销社原副主任王令荣等违纪违法案件。

  (二)狠抓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70多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命名了77个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点。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我市拍摄的廉政微电影《清风不染尘》被评为全省“十佳廉政微电影”。对南昌廉政网进行改版升级,开设“洪城清风”纪检监察政务微博,建设集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为一体的纪检监察网上主阵地,倾力打造“网上纪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作全亲自来到南昌日报社天圆网“天圆视频直播室”,就“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网友面对面进行了在线交流。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发稿9篇,在省级媒体上发稿56篇,进一步扩大了反腐倡廉工作的社会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狠抓源头治腐,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坚持预防在先,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积极深化制度反腐。深化行政管理、财税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全面推行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实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强化公开措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1月,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组织考核组,对全市73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探索建立干部选任“四看一听”机制,从严管理“一把手”,从严管理年轻干部,从严管理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实行“零容忍”,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重点受理,认真查核,及时督办,严肃处理。规范党政正职用权行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在年初市纪委全会上,组织6名市直单位“一把手”述职述廉,当场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打分,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严格落实“六个不直接分管”。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对各县区落实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呈市委王文涛书记。王文涛书记作出批示将该调研报告分发给各位市委常委阅示,进一步促进了“六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落实。《中国纪检监察报》在4月13日头版头条对我市推行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工作进行了报道。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今年1-4月,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进场交易949项,交易金额345.26亿元,节约资金16.8亿元,增值资金超过9.41亿元。实施药品及医疗器械网上统一招投标,今年1-4月网上交易金额达2.23亿元,给老百姓让利4193.62万元。继续完善廉能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四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了市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创建评选活动。经过县区推荐、市级考核和市纪委常委会研究,评定南昌县塘南镇田万村等9个单位为南昌市2013—2015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四)开展专项治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收红包就丢官帽、收红包就丢面子”教育。专项治理期间,全市科级党员干部上缴“红包”款144.6万元。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机关单位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国家工作人员主动查找和纠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行为,并在南昌日报、南昌廉政网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对“一大四小”绿化工程开展专项审计。对发现的29个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涉及金额6.26亿元,严肃处理责任单位12个、责任人员1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五)狠抓效能建设,创优经济发展环境。今年1-4月,全市共受理行政效能方面的投诉217件,查实投诉146件;收到市本级环境监测点报送的即时监测信息151条,其中自办、转办27件,解决问题15个。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明查暗访53次,对7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留党察看1年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辞退9人、待岗培训1人、通报批评24人、批评教育32人。5月12日,市效能办一次对51名违反作风效能有关规定人员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取消以上人员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被辞退的不得返聘。《人民日报》以《江西南昌效能办邀新闻媒体曝光机关作风问题》为题专门进行了报道。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一)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部分办案人员,以及市纪委部分干部共162人开展“五能三化”培训;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开展“三转”工作培训;遴选4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培训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二)大力推进纪检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委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开展各种活动。积极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电影《焦裕禄》、参观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等。市纪委常委会围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主题,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实行纪委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单位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组成6个小组深入挂点街办和社区,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争当群众贴心人。

  (三)积极改革纪检监察体制。认真组织开展“三转”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按照“突出主业、总量不变、基本一致、有所区别”的原则,改革调整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清理调整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归口管理,推动全市乡镇(街道、管理处)纪(工)委书记“三转”,着力构建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保障有力、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纪检监察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市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6月29日停电公告
  6月29日6:00--10:00110kV广南中国南昌
6月27日停电公告
  5:00--12:00110kV青山湖变洪都中中国南昌
关于2018年5月我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抄告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国南昌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决定公告
  在本局登记的南昌金望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现代装中国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