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全面部署“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市“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及汛期安全督查工作,近日,赣州市安委会发出《关于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地区、单位、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专题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
二是强化监管,确保人员密集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 把做好人民群众出行、旅游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交通、铁路、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人员密集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制定确保安全的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游船、轮渡、锅炉、电梯及自动扶梯、各气体充装的储罐、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供油供气管道、供水、供电、公共汽车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四是强化部署,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监测监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检查和生产监控,对检查发现的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赣州市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