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农业局成功调处一起水稻种子纠纷

02.11.2016  13:37
调处现场

  近日,贵溪市农业局执法大队接到一起涉及水稻种子纠纷的报案。据志光镇湖塘新村村民彭某和陈某反映,他们种植的13亩水稻杂株率高,导致减产。

   贵溪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种子买卖双方的思想工作,从中进行调解,种子经销商胡某与彭某、陈某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均表示满意。

   专家提示,水稻育种过程中受多方因素影响,即使合法生产经销的种子,也有一定的概率出现异常、导致减产的情况,因此,在购买水稻种子时务必保存好购买发票或收据、种子包装袋、做好购买记录,直到水稻收获后,以便维权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