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04.07.2016  22:23

  重庆站讯 6月2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创新大会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其作为全市深化知识产权改革、创建知识产权强市的行动纲领。

  《意见》提出,到2020年重庆知识产权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创造能力突出、运用成效显著、保护环境优化、管理服务高效、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的知识产权强市。文件部署和建立了6项机制、4项保障措施,即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机制、知识产权资本化机制、知识产权服务机制、知识产权海外发展及对外合作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文件的附件中,对《意见》所包含的100项具体任务进行了分工,并落实到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区县,形成年度进度安排和督查制度。

  《意见》体现了“三个紧密结合”。一是注重中央要求与凸显重庆特色紧密结合,意见对知识产权强国文件提出的虽属于中央事权、但涉及地方工作的改革任务,注重不折不扣承接落地,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执行。对于中央牵头实施的改革任务,需要地方参与的,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平台建设或成为国家试点地区;二是注重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围绕重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提升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提出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等,增强知识产权支撑国家重要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能力,提出“拓宽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积极筹建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等,助力国内重要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提出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激活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等,推动西部创新中心建设,提出实施“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服务计划”“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行动”“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等,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三是注重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知识产权权益、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落实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市场化的扶持政策,疏通知识产权交易、转让、法律和金融等市场障碍,进一步提升创新资源配置效率。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见》围绕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协调机制、评价制度等,提出了具体措施,拟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区、高新区、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先从优化服务着手,逐步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工作。(重庆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