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30.08.2016  13:31

蔡社宝主持

  8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社宝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国根、崇江林、申少平、李福如、魏国华、戴晓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徐永立及委员共35人出席。

  市委常委、副市长华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炽,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听取和审议了市法检“两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2016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及2016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2015年南昌市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2016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和2016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并对该专项工作报告及这个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一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我市产业发展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我市社会和民生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邹书玲同志辞去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的议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刘奕廷 记者 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