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工作巡礼】鹰潭:铁规发力扬清风
铁规发力扬清风
——鹰潭市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鹰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5年来,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步步深入,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递下去,推动了责任落地生根。
唤醒责任意识。 市委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和细化每位市委常委的主体责任和市纪委监督责任;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分别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将责任落实到人。督促指导余江县开展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先行先试工作,协助市委出台《关于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实施办法》,初步形成党委、纪委、党委各部门合力抓纪律的工作格局。坚持每年组织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逐级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层层传导压力。 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先后4次约谈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县、乡,与党委主要负责人面对面约谈、座谈40余场次,敦促基层党委、纪委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针对市纪委通报或查处的违纪问题,主动约谈所分管单位主要领导,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责任。先后组织协调市委16个督查组,就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督查;组织市、县纪委30个督导组深入县乡和市直单位开展专题督导,督促基层党委、纪委担起责任。全市各级党委、纪委主动看齐对表,抓本级、带下级,传导工作压力,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
用好问责利器。 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倒逼工作落实。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激发责任担当精神。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和通报曝光制度,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党委、纪委,严肃追责,以常态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落实责任不力的案件69起、处理 122人;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达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社风向上向善
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5年来,全市上下持之以恒紧紧扭住“四风”不放,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不断赢得了群众支持。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每年召开全市作风建设会议,每逢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短信、电话提醒和约谈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持续抓好作风建设;组织各单位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强化监督执纪,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一寸不让,市、县纪委组织开展明察暗访520余次,查处问题15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6人,点名道姓通报177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市、县两级廉政账户收到上缴“红包”等违纪款累计达842.3万元,重点查处了市公安交警、公路系统和月湖区卫生系统等违规收受“红包”问题10起,处分88人;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违插”案件,省纪委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对鹰潭市“红包”、“违插”治理工作予以表扬。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通报典型案例22起。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问题专项治理,对4个单位的13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开展“会所中的歪风”清理活动和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责令停业整顿违规会所4个,查处参赌涉赌党员干部4人。
用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转变。 弘扬传统、注重家风,组织县级干部家属参加“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主题教育培训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展播廉政公益广告20余部、廉政微电影3部,播放作风建设“二十条意见”宣传片700分钟,悬挂廉政横幅标语100余条;开辟廉政文化宣传栏,张贴廉政公益漫画500余幅、宣传“一准则、两条例”板块64幅;挖掘特色廉政文化资源,创建省、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12个,建成贵溪二中廉政文化进校园劳动实践基地、余江县廉政文化公园和鹰潭高新区全国首家生态文化长廊,弘扬廉政勤政典型,引领社会新风。改版升级市纪委官方网站,通过“清风鹰潭”微博、微信新媒体发布微博微信6000余条,传播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市县巡察全覆盖扫描政治生态“病灶”。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全面推进巡察工作,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巡察工作意见,组建三个市委巡察组,建立健全市委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等制度机制。积极推动县(市、区)探索开展巡察,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格局。市、县两级巡察组紧扣“六大纪律”和政治巡察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对64个单位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795个,立案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实现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严惩腐败。 紧紧盯住极极少数,将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重点查办了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主任陈移发、市旅游局原局长黎云、市城乡建设局原副调研员毛江水、市商务局原副局长郭夏冰、贵溪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贵龙等一系列严重违纪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381件,立案998件,结案94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5人、乡科级干部257人。把审查纪律教育贯穿执纪审查工作始终,通过集中学习、案例警示、编印工作手册等多种方式,增强执纪审查人员安全文明执纪意识;加强执纪审查监管,坚守执纪审查安全底线,确保了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出台《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工作意见(试行)》,细化、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重点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大教育提醒力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拒腐防变每月一课》《警钟长鸣——鹰潭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剖析》等廉政教育片,出台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暂行办法,对200余名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并组织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定出台约谈、函询、诫勉谈话三个办法,扩大谈话、函询和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党员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约谈192人次,函询183人次,诫勉谈话76人次;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43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00人。
强化责任担当,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干部队伍
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纪委、省纪委步伐,认真落实“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要求,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立足“忠诚、干净、担当”,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督者。
深入推进“三转”。 全面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机关直接从事执纪审查的室和人数分别占机关编制数的69.2%和61.4%;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保留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2个,取消或退出93个;将原来牵头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阳光医药等15项工作移交职能部门。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业务外工作,确保主要精力用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整合资源、内部挖潜、盘活存量、调整结构,设立21家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4家、综合派驻16家、派出纪工委1家,监督87家单位,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使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提升队伍素质。 建立市纪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提升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职业道德规范大讨论、“喜迎十八大、忠诚献给党”主题演讲比赛、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等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升干部政治素质。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业务培训班学习280余人次;选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上挂锻炼30余人次,提升干部业务素质。
加强队伍管理。 市纪委常委会注重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发挥表率作用,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履行管干部、带队伍主体责任,出台委局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将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和“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全市456名纪检监察干部递交了会员卡“零持有”和“红包”“零收送”报告。强化干部监督,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因私离开鹰潭市请示报告的暂行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不手软。全市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2条,立案5件,函询12人,处分县处级干部3人,防止“灯下黑”。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作风建设、惩治腐败、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是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的生动实践,必将激励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加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鹰潭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