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公示

16.09.2019  21:21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8〕26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共同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今年6月,我厅牵头印发了《关于印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19〕72号),制定了2018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细化了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在设区市自评的基础上,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对各设区市进行了考评打分,并对各设区市考核县(市、区)情况进行了审查。

综合量化考核情况,拟确定设区市排名前三的九江市、宜春市、萍乡市为优秀,其他设区市考评为合格;安福县、宜丰县、瑞昌市、鄱阳县、广昌县、会昌县、渝水区、乐平市、余江区和进贤县等十个县(市、区)考评为优秀,其他县(市、区)为合格。现将第22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9年9月16日-21日。若有异议,请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胡余清            0791-86717096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