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召开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2016年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10月18日,抚州市召开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市委副书记于秀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滨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鹿心社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肖毅批示,宣布了巡察任务分工。9个专项巡察组组长作表态发言。
于秀明指出,这次专项巡察是一次政治巡察,是一项重大决策,是一个民心工程。各巡察组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握巡察意义,通过巡察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推动中央、省、市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
于秀明要求,要坚持精准定位,确保巡察实效。要突出巡察重点,重点搞清楚脱贫攻坚任务的摆位情况、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掌握巡察方法,了解基层群众真实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要围绕市委书记肖毅批示,总结分析工作成果,梳理归纳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巡察结果。
于秀明强调,要加强队伍建设,当好巡察利剑。各巡察组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技能握在手中, 把标杆树在基层,以强烈的责任担当、饱满的工作激情和严明的纪律作风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刘海滨强调,各县(区)参会同志要迅速将会议精神向县(区)委常委会做好汇报,统一思想行动,认真研究部署,加强联系沟通,做好巡察组进驻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巡察组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巡察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但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更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以李泉新同志为“标杆”,不忘初心,树好形象,砥砺前行,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任务。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和9个专项巡察组的全体同志,10个被巡察县(区)党委(党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区)委巡察办主任,以及市纪委机关各室主要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据悉,10月17日至18日,抚州市委巡察办还就本次专项巡察工作进行了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邀请了市财政局、市扶贫移民局、市审计局相关领导和专家为巡察组全体成员集中授课。图为会场。(抚州市纪委 卫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