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利用管理服务经济发展

05.02.2015  11:29

  保障发展用地 节约集约用地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面对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的双重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坚持科学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土地资源利用之路,做到有的放矢,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呈现出“土地供应平稳有序,供后监管有所突破,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更加有力”的发展态势。

  迎来崭新的一年,面对发展的新常态、新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将围绕“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认真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把握政策要求,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力度,进一步提升统筹协调能力,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为南昌全面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谈成绩:基本完成预期目标

  回首2014年,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基本完成了年初的既定目标。一张张来之不易的成绩单,诉说着市国土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守护南昌这片热土的深深情怀。

  土地供应平稳有序,用地保障积极有力。2014年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的情况下,市国土资源局积极规范土地出让工作,促进了全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我市出让用地400余宗,出让总面积近2.3万亩,土地出让价款总额近300亿元,占全省总额近1/3。不仅如此,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有效保障了重大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以及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的合理用地需求,为推进南昌市“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提供了充分的土地资源保障。

  供后监管有所突破,闲置用地清理取得进展。土地供后监管作为土地管理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日益成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抓手。2014年,市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土地供后监管力度,先后提请市政府开展了闲置用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和土地出让金清欠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要求,我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闲置土地进行专项清理处置,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土地利用情况,针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的建设用地进行分类造册、查清原因、积极盘活;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供地率和利用率,促进省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用地的及时开发利用,对排查出的闲置土地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依法实施处置,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活动的开展有效地防止了资源闲置和土地资产流失,并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市共盘活清理闲置用地面积近5千亩;共追缴土地出让金13亿元。

  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更加有力,城市更新发展升级提速。市国土资源局把节约集约作为保障发展的核心和主线,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2014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成功组织了胜利路地下空间使用权公开招标工作,完成了我市第一宗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此次土地成功出让,将极大推动今后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有力促进东湖区打造胜利路特色商业步行街,推动东湖区乃至全市经济繁荣发展。除此之外,市国土资源局还对已达到出让条件的旧改项目用地尽快组织出让,2014年10月,十字街旧改项目作为我市第一宗旧改项目,其用地的成功出让,将进一步加快南昌旧城改造的步伐,让更多困难户住房条件得以改善。“上述两宗土地的出让,对我市地下空间利用和旧城改造工作有着标志性的意义,同时形成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模板,为我市今后的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供了好的经验。”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话发展:开创土地管理新局面

  土地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载体,只有经营管理好土地,城市发展才有更合理的空间。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将围绕“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最大的潜能。

  保增长、促发展是根本任务。市国土资源局将切实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更加有力有效地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一方面,树立“以用为先”的意识,促进土地利用管理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将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用于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认真研判市场形势,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积极保障工业产业、房地产、旧城改造和民生工程等项目的用地需求。

  保障不到位是失职,监管不到位更是失职。市国土资源局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将从四个方面入手,维护好土地市场秩序。一是严格规范经营性用地市场秩序,按照37号文要求从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二是坚决落实“净地出让原则”,宗地出让前必须完成征地拆迁,做到权属清晰无纠纷,为供后监管工作打好基础;三是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签订,明确约定土地交付日期、开竣工日期、价款、投资额、规划条件、违约责任等;四是做好土地出让金缴交情况的监管,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未按期缴交土地出让金的,一律征缴违约金。

  2014年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的出台,说明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将是当前乃至今后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市国土资源局将继续采取一系列举措抓实、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建立健全闲置用地预防处置长效机制,推进供后监管工作常态化。2015年,针对全市梳理清理出来的闲置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发〔2014〕28号)文件要求,将考核“供地率”转为考核“批而未用率”。同时,加强宗地开竣工履约情况的日常监管,因用地单位自身原因未按期开竣工的,一律按合同约定收缴违约金,闲置两年以上的,依法依规收回土地,让南昌每一寸土地资源都能得到合理利用。

  完善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工业用地可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土地出让年限。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据介绍,今后,对用地需求面积较大或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可预留发展用地,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和建设投产进度分期供地,每期开发建设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对一般工业项目,积极引导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租赁或购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另外,我市将大力推进多层厂房建设,轻工业标准厂房应在四层以上,容积率应达到1.2以上,支持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工业园区多层标准厂房建设、运营管理。

  建立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机制,坚决依法依规管好地、用好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将抓紧建立全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市政府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工作。与此同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督查通报制度,对土地粗放利用严重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有效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饶鑫 李荣 记者 尹玲玲 王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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