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专项整治城市交通“路风”
为进一步加强市城管系统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城市交通“路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近日,市城管委在全委系统开展城市交通“路风”专项整治工作。
市城管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行而有序,停而不乱,遵章守规,严格执法”为整治工作目标,按照重点整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公务用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公务车文明行车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全市城市交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升。
宣传发动 遵章守法
市城管委城市交通“路风”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特别是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传达学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学习道路交通有关法规和《南昌市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高文明行车、道路交通安全和遵章守法意识。
市城管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做法与要求,公布整治活动举报电话,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不文明行车行为及处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通过对整治活动的有效宣传,形成遵章守规、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
自查整改 措施落实
市城管委要求,自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委属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根据本单位管理的公务车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城市交通“路风”整治工作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建立完善公务车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问题台账;针对自查的问题,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并明确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强化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得到有效整改。
督促检查 依规处理
自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督促检查工作,一是明察暗访,领导小组组织对公务车文明行车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受理举报,对发现的“路风”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三是依规处理,对督查发现并经核实的问题,分类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问责。公务车的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行为的处理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考核、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及个人评先的重要内容。
长效管理 建章立制
市城管委要求,自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进一步巩固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采取路上巡查和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切实抓好制度的落实。对集中整治后发现的城市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车行为问题,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确保“路风”整治的长效实施。
(李新敏 闵敏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