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多措并举,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03.02.2015  12:24

为深入贯彻国家节能减排的战略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和省发改委《江西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南昌市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一、积极出台政策,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创造利好条件。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南昌市相继出台了《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近期建设计划》等3个重要政策文件,给新能源汽车发足“福利”。2014年,全市共推广459辆新能源汽车,占全省推广总量61%,超额完成2014年度推广任务。其中,混合动力公交车100辆,纯电动公交车10辆,个人乘用车348辆,通勤车1辆。

二、加快配套建设,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为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南昌市统一规划全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将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力争在3年内完成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础框架建设,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目前,全市新安装的充电桩有268个,包括公交公司直流桩41个和江铃昌北基地物流车用充电桩11个及私人交流充电桩215个、供电公司直流桩1个。

三、加强研发扩能,推动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南昌市积极组织汽车生产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研发,扩大电动汽车产能准备,积极推动南昌乃至全省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江铃集团的纯电动物流车、中巴车和微型乘用车均已完成研发,江铃集团成立了新能源汽车公司;百路佳客车新能源汽车生产线已具备年产千辆大巴的产能。同时,我市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引资方面也取得突破,上海恒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依托国家863项目和同济大学汽车动力电池科技成果,已在南昌设立了新能源汽车电池生产企业,投资额1亿元,占地面积100亩。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南昌建设科陆产业园,并已与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联合成立南昌科陆公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将积极开展公交、出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为公交、出租等新能源汽车提供日常充电及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