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委就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发出通知

02.11.2015  18:13

  日前,景德镇市委发出通知,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准则》和《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以道德为“高线”,重在立德,以纪律为“底线”,重在立规,把党章规定具体化,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要迅速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热潮。各级党组织要尽快组织集中学习,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的试行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工作等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讲纪律守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和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各级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举办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竞赛答题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系统学习。市属各新闻单位要设置专题、开辟专栏,并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进行宣传,通过专题策划、在线访谈、网上答题等形式,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舆论氛围。

  通知要求,要严格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将《准则》、《条例》和省委作风建设“二十条意见”列为干部任前考核和廉政考核的必考内容,今年的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都要考测党员学习情况。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通知强调,市委将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学习贯彻不力的,予以通报并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