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委常委会听取今年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

31.08.2016  00:35

  近日,新余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2015年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及2016年市委第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刘捷主持。

  近期,新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2015年7家常规巡察单位(市供销社、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统计局、新余高新区、分宜县双林镇)和2个专项巡察(市人社系统专项资金、全市保障房建设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15年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巡察整改意见,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周密部署,统筹把握,明确责任,整体推进,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总体看,巡察反馈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和落实,取得较明显的成效,干部群众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普遍给予较高评价。

  按照新余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五个巡察组于今年4月11日至5月26日分别对市成教中心(电大)、市旅发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仙女湖区、市委党校5个地方和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市委两个巡察组于4月11日开始,分别对分宜县、渝水区、高新区、仙女湖区县乡换届风气进行专项巡察。巡察组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目前,对地方和单位的常规巡察已全部完成,对县乡换届风气的专项巡察完成阶段性任务。

  会议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通过巡察,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得到纠正,一批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得到解决,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各单位把巡察整改工作和促进业务工作相结合,推动业务工作发展。

  会议要求,要继续抓好对2015年巡察整改情况跟踪,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紧盯不放,强化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2016年第一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向分管领导汇报;要督促问题和线索的处置,从严从实抓好换届风气监督,对发现的重大线索,要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巡察结果,组织学习和讨论,举一反三。要加大政治巡察的力度,紧盯被巡察单位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政治巡察纳入工作重点,同时加大巡察范围,确保巡察工作实现全覆盖。(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