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总工会大力推进“爱心驿站”建设

08.11.2017  22:20

今年7月以来,为保障和改善户外劳动者的生产生活条件,新余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推进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爱心驿站”建设,重点解决环卫工、交通警察(协管员)、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在就餐、饮水、休息、如厕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意见》要求,“爱心驿站”建设要严格执行“五有”标准,即有统一的标识名称、有合理的站点布局、有健全的服务设施、有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爱心驿站”内部设施无损、卫生清洁、水电正常。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分两批在全市建设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意见》要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并把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同时,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手段,提高“爱心驿站”在户外劳动者群体中的知名度,确实提升驿站使用率。积极宣传和总结“爱心驿站”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目前新余市已建成“爱心驿站”30个。下一步,市总工会将继续开展 “爱心驿站”建设工作,将“爱心驿站”站点延伸至户外劳动者和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乡镇和工业园区,使其成为服务职工的温馨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