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总工会财务工作“三抓三比” 活动显成效
工会经费是推动工会事业发展的物质保障。在工会经费收、管、用过程中做到“依法收缴、科学管理、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是工会财务干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深入推进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抚州市总工会在全市举办了财务工作“三抓三比”活动,即在工会财务干部队伍建设上“抓素质、比服务”,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上“抓总量、比质量”,在财务日常业务工作中“抓制度、比管理”。“三抓三比”活动有效促进了全市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抓素质,比服务
首先,从抓财务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入手,讲政治,顾大局。抚州市总工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爱岗敬业讲责任,乐于奉献促和谐,摒弃形式主义,多做好事实事。
其次,从抓财务干部业务能力入手,鼓励各级工会财务干部不断更新业务知识,学习新形势下的财务法律法规文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
第三,从抓工作作风建设入手,端正工作态度,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在业务上力求精益求精,做到每一笔收支都经得住历史的检验;在作风上坚持服务基层,为基层做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牢固树立起爱岗是职责、敬业是本分,奉献是追求的思想境界。
通过抓素质比服务活动,全面提升了工会财务干部思想上的大局观念和法规意识,提升了业务工作上的政策水平和工作作风上的奉献精神。
二、抓总量、比质量
市总工会以清理核查业务工作为抓手,面向基层,形成依法收缴,规范操作,及时返还的经费收缴常态化管理。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收足,依法依规收好,使收缴总量稳步增长。在收缴质量上,注重经费收缴结构调整,及时均衡入库,经费收缴面和收缴率逐年提升。2014年,市、县两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实现了全覆盖,财政划拨经费由2010年的1350.3万元上升至2014年的2215.81万元,累计增幅64.1%,地税代征工会经费由2010年的1377.5万元升至2014年的2883.2万元,累计增幅109.3%.工会经费的稳步增长为推动全市基层工会组建、困难职工帮扶维权、“蓝领军团”创建、职工活动场所建设等发挥了极其重要的物质保障作用,使全市工会工作实现了量的变化和质的提升。
在工会经费的使用安排上,坚持向服务职工倾斜,努力提高工会经费使用绩效。在“三抓三比”活动中我们要求,工会行政性开支一般只减不增,县以上工会每年必须提足10万元权益保障金,帮扶资金、劳模资金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确保工会经费用于职工,服务职工。
三、抓制度,比管理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工会财务的建章立制工作,重视岗位职责整合及流程规范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支出,努力把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上。通过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工作机制来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三抓三比“活动中,市总工会在全市各行业开展了工会经费收缴巡查和《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知褒讲座进基层活动,建立了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考核机制、固定资产“三证”办理及资产清查年度核查机制、《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机制等。力求使工会资产管理得科学规范,经费使用得合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