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召开

20.01.2016  11:05

   截至1月19日10时大会共收到提案293件

  1月19日,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在市政协四楼专委会会议室召开,提案委员会委员审议了《政协南昌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提案收集和初审情况的报告》(草案)。市政协副主席熊晓武出席。

  截至1月19日上午10时,大会共收到提案293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211件,政协各参加单位集体提案82件。按类别分,宏观经济方面的提案8件,占2.7%;工业交通方面的提案29件,占9.9%;农林水利方面的提案14件,占4.8%;财贸金融方面的提案7件,占2.4%;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提案115件,占39.2%;科技教育方面的提案29件,占9.9%;医卫文体方面的提案52件,占17.7%;社会保障人事方面的提案19件,占6.5%;民主法制方面的提案9件,占3.1%;党群统战方面的提案11件,占3.8%。

  根据《政协南昌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南昌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大会提案组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总体上看,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涵盖了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许多提案视角新颖、思路清晰、建议务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大会闭幕后,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在市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严格把握提案审查标准和程序,在与各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初审提案进行认真复审后立案,并向市政协常委会提交《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对立案的提案,将在规范整理后,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交办;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提案者反馈。对本次大会闭幕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按有关规定,尽快审查和交办。同时,积极运用提案办理协商形式,加强与承办单位、提案者的联系、沟通,着力做好协调、督办、跟踪问效等服务工作,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谈水泉 刘伟 记者 吴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