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协委员呼吁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市场化

04.03.2016  14:22

  随着政府对民生实事的投入加大,农村公路得到了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了“村村通”,但农村公路如何管养却成了不少地方的一个难题。为此,在2月23日至26日召开的赣州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委员们呼吁政府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着力加强农村公路管养。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承担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养护责任却扔给了村级组织。而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这就事实上造成了很多农村公路处于‘无人管、无人养’的状态。”刘智文委员认为,应打破现有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尽快制定《农村村组公路管理办法》,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农村公路养护,建立起县级有农村公路管护管理所、乡镇有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站、村级有交通协管员的三级管理网络,解决农村公路管养的问题。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是关键。”曾庆银委员认为,县级政府应“当仁不让”,将养护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进行跟踪监督审计。同时,可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个人,以组织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在探索农村公路养护长效机制方面,谢开委员建议应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他认为,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可根据交通流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采取沿线农户承包制,既提高群众参与意识,又能降低养护成本。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路段或区域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朱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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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