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燃气使用也可作为证明
因小区未实行用水“一户一表”,导致业主申报学校时,相关项目审批无法通过。近日,新余市清北雅苑业主何先生在《问政江西》平台发帖反映,当初就是冲着学区房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屋,可当下遇到这样的情况,盼望相关部门能介入处理。
■邓帆、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沈冠楠/文
业主
水表未分户致孩子申报学校无法通过审核
网友何先生反映,他2020年购买了清北雅苑房屋一套,今年小区有业主申报该区域学校时,发现“用水”项目无法获得审批通过(根据规定,业主需提交水电气使用证明,以证明长期居住于该套房屋),导致不能申报该区域学校。
“一问才知道,原来开发商没有安装一户一水表,即小区用一块总表。可是当初买房和过户时,销售人员告知我们不需要过户水表。”何先生告诉记者。
他提出,类似的情况在清北雅苑小区有30余户,许多业主购买该小区房屋,为的是给孩子一个好的学习环境,现在钱花了,却因水表未分户原因,导致孩子可能失去在相关学校上学的资格,这让业主们很难接受。
市教育局
房产实际入住才能就读学位紧张学校
收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新余市教育局、住建局、水利局进行了核查办理。
根据新余市“五型”办回复,清北雅苑为原中山电子学院教职工宿舍,2006年已办理产权证,因法人代表破产,其名下资产被法院拍卖,自然人林某泉获得该栋楼产权,办理了过户手续,并以二手房交易方式出售给购房人,之后委托新余市满堂红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综上所述,清北雅苑为法院拍卖的原中山电子学院教职工宿舍楼,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新余市住建局未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手续。
据悉,清北雅苑小区位于五一北路以西,市逸夫小学和市四中之间,学区小学为市逸夫小学,中学为市四中。
经核查,清北雅苑小区水表确实未分户,由总水表控制。电表和燃气表则分户控制。
新余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北雅苑小区学区涉及市逸夫小学和市四中两个红色预警等级学校。为化解大班额问题,这两个学位紧张的学校自2019年起执行房产实际入住后入学政策,即必须提交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气使用证明,才可以就读红色预警等级学校。如不满足此条件,则会被分流调剂到周边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网友反映的问题,是指部分不满足房产实际入住条件而被学校驳回的情况。
责成学校审核时以燃气使用证明为主
就此,新余市教育局提出以下解决方案:清北雅苑小区符合房产实际入住条件的业主子女,市逸夫小学、市四中全部予以接收。部分不满足水电气相关要求的,市教育局责成学校今后在审核过程中,以认定燃气使用证明为主,水电使用证明仅作为辅助参考佐证,不作强行要求。网民反映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与此同时,新余水务集团反馈称,对于老住户只安装了总表,现需要户表分装的,需提交分户申请,新余水务集团将及时安排人员施工。
网友何先生告诉记者,目前遭遇该问题的业主已经顺利申报了学校。
网友们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问政江西》(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投诉举报通道反映,热线电话:0791-86849600、8684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