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建立当事人申诉风险告知制度取得好成效

19.11.2013  19:12

为更好地对接新刑诉法,引导当事人依法、有理、有序、有节地表达自身诉求,理性维权,昌江区检察院制定并实行了“当事人申诉风险告知制度”,提前告知当事人申诉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积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该院制定了《昌江区检察院申诉案件受理范围》、《昌江区检察院申诉案件办理流程》、《昌江区检察院刑事案件申诉风险告知书》、《昌江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申诉须知》等规章制度,让群众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及办案流程,告知当事人申诉期间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执行、检察机关可能不抗诉、抗诉后法院可能不改判等情况,帮助当事人提前预估风险,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理性维权。同时,对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进行充分地释理说明,帮助当事人理解文书认定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在以法服人的基础上做到以理服人,引导当事人理性、客观、平和地对待自已申诉案件的处理结果。

近日,该院民行部门即以息诉和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纠纷,当事人胡某因婚后财产分配问题前来申诉。情绪激动的胡某称因自己年迈,当初在未将本意表述清楚且未认真理解法院调解书的情况下签收了调解书。经认真审查和调卷核实,昌江检察院认为法院的民事调解并无不当。考虑到胡某已是年近半百的古稀老人,为妥善息诉,该院积极做好当事人申诉风险告知工作,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向胡某讲明相关法律依据及其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原因,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另一方面,加强与区法院的沟通,会同法院一起到胡某所在村委会,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签下了调解补充协议。

截止目前为止,该院控申部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余人次,其中发放当事人申诉风险告知书50余份,成功化解矛盾17起;民行部门受理当事人申诉8件,通过提前告知当事人申诉风险,成功让5名当事人打消了上诉念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