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林业局召开全市依法治林工作会议
11月3日,赣州市林业局召开全市依法治林工作会议,总结全市依法治林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林工作。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明哲同志强调全市林业系统必须坚决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始终坚持依法治林,为加快林业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地法制保障。
会议要求,市县两级林业局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林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林作为整个林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一把手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坚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自身建设,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队伍敢干事、能干事、不出事。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职有为。
会议强调,今后要紧紧围绕“一个目标、五大建设”的林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依法治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执法由多头分散向综合集中拓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要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保障林业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依法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林地、林木的管理,狠抓森林防火和森林疫病防控,形成打击林业领域违法犯罪的合力。要加强执法监督,努力实现执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尽快建立起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及时高效、公正诚信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要创新形式,讲求实效,全方位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
各县(市、区)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和木材检查管理站站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办和市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