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制定2017年度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档案局(馆)工作考核办法
10.05.2017 17:19
本文来源: 档案局
近日,为贯彻落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全面检查各地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省档案局根据《2017年全省档案工作要点》制订并下发了2017年度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档案局(馆)工作考核办法。考核采用计分方法,设区市综合考核分总分为105分,其中标准分100分,加分5分,每个单项考核分为10分。省直管县(市)考核总分为100分。对设区市档案局(馆)的考核,按照综合考核得分设置5个综合先进奖,同时,设置档案资源建设、档案馆库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发利用、特色小镇建档、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6个单项先进奖。参评单项先进奖的,综合考核得分不得低于80分,综合先进奖与单项先进奖原则上不重复。省直管县(市)档案局(馆)以得分多少确定考核等级,90分(含)以上为先进单位,80分(含)至89分为良好单位,60分(含)至79分为合格单位,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年度工作考核活动将于今年12月中下旬进行,对各设区市档案局(馆)考核时,随机抽查一个县级档案局(馆)。随机抽查的县级档案局(馆)在11月底前公布。现场考核结束后,省档案局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向全省各设区市档案局和省直管县(市)档案局以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
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本文来源: 档案局
10.05.201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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