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荣获设区市先进单位称号

04.03.2015  16:46
  

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是推动全市各立档单位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我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主要途径。2014年萍乡市档案局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和《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认真按照《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共有17个单位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三级以上评估验收(其中省一级7个、省二级5个、省三级5个),被省档案局评为设区市先进单位。此外市档案局还对2008年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估的单位进行等级复查,全市共有14个单位通过了等级复查。按照《江西省行政村建档工作考核标准》要求,全市有12个行政村、3个社区建档验收合格。通过一系列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促进了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的业务建设,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社会。

 

萍乡市档案局 肖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