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制定出台《萍乡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17.04.2014  16:35

近日,萍乡市检察院出台《萍乡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大局。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萍乡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了规定。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把执法办案作为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营造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发展环境的刑事犯罪。要围绕推进廉洁政治和民主政治建设,严肃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的职务犯罪要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经商环境,切实加强涉企涉农案件的诉讼监督。要围绕加快法治萍乡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稳妥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妥善处理改革中的新问题、新型案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宽松包容地对待失误者,依法严惩改革的投机者和阻挠者。严格责任要求,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把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务实、廉洁、高效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