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民宗局三举措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积极作用

23.03.2016  17:56

  萍乡市民宗局重视宗教社会作用积极面,多举措正面引导宗教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培养,提高认识。建立科学培养机制,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培养相结合,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或定期谈话等形式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德才兼备”,一方面培养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另一方面提升宗教学识和文化素养和开展教务活动的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是建立平台,拓宽途径。一方面发挥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制度,积极推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以安全管理、财务监督管理和教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好人大、政协主平台作用,组织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对落实政策问题等的联合调研,推动宗教类重点难点议案提案的落实工作,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激发宗教界别代表、委员的积极性和建言献策的主动性。

  三是加强宣传,完善制度。积极吸收宗教界代表人士建议,完善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工作制度,相关内容与现有法律法规相配并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同时注重政策法规的宣传,让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提高宣传效率。(萍乡市民宗局肖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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