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分别是:
1.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育龙收受红包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前,林育龙在担任铜鼓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三次收受该县市政路灯园林管理所所长范晓峰(另案处理)用公款所送现金红包共25000元。2016年6月,林育龙得知市纪委找范晓峰谈话了解情况后,才将该红包款项退还。另外,林育龙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其他廉洁纪律的问题。经2017年3月9日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林育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前在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市纪委已对其做出了影响提拔使用的意见。
2.丰城市剑光街道党委书记游国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8月,游国龙在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提议给街道86名干部职工发放控违值班补助95585元;2017年1月,提议给全体街道干部职工发放元旦加班费84315元,街道纪委书记黄艳萍保留不同意发放的意见,但没有向丰城市纪委报告。经2017年3月23日丰城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丰城市委同意,给予游国龙党内警告处分。丰城市纪委对黄艳萍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的控违值班补助、元旦加班补助全部退缴财政。
3.宜丰县同安乡宣传委员罗小平、纪委书记杜濛、人大专职副主席杨志童、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李如英参加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问题。2017年2月7日晚,罗小平、杜濛、杨志童、李如英在同安乡政府活动室参与以钱作注的娱乐活动。经3月3日宜丰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小平、杜濛、李如英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杜濛调离纪检岗位。杨志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宜丰县公安局民警黄绍辉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将参加暗访的现场视频用手机发到战友群,造成不良影响,县公安局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樟树市临江镇党委副书记陈水如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2016年12月16日晚,陈水如与该镇干部7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接待标准、超陪餐人数在镇机关食堂接待了到镇检查指导工作的樟树市政法委工作组一行3人,席间上菜15个,饮用四特15年陈酿酒两瓶,餐费共计1324元。经2017年3月16日樟树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水如党内警告处分。
5.市检察院司机易绍涛清明期间公车私用问题。清明假期的4月4日上午,在市纪委节前发出通报警示,明确节中督查的情况下,该院聘用司机易绍涛不履行报告手续,擅自将定点集中封存的赣C0712G公车开出私用。4月5日,市检察院对易绍涛作出辞退、终止聘用合同处理;市纪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就公车管理不到位、纪律教育欠缺等问题对该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周杰兰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高压之下“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置组织三令五申于不顾,不知止、不收手,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上述5起问题十分典型,有的借节日之机收受红包、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参加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有的违规接待或公车私用。这些违纪党员干部或工作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完全咎由自取。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监督执纪,继续紧盯节假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无视纪律规矩,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隐形“四风”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领导责任,绝不姑息。(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