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9.06.2015  19:44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大楼北五楼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立法处(邮政编码:33003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