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四大行动”
19.01.2016 19:05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局相关要求,新余市食品安全办牵头认真部署“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从严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畜禽肉类注水行为。
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在农村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坚决从严查处“假农药”、“假化肥”、商标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等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切实形成打击合力,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余市局供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19.01.2016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