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高位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4.07.2015  18:4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7月7日,宜春召开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宜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谢来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黄德刚主持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凯军传达了省政府不动产推进会议精神和介绍了赣州市试点经验做法。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意义,明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实意义、上级精神和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现状。

会议要求,要切实把握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重点,抓好职责整合、机构组建、登记窗口建设、信息化平台建设四项工作;着力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协调配合到位、督查指导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全力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等待观望,主动作为,积极跟进。要严守纪律,顾全大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各级政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不只是国土资源部门一家的事,各项工作不能单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家去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各时间节点不仅是工作要求,也是纪律,各地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不计部门利益,积极作为,密切配合。要明确责任,认真履职,按照时间节点,倒排时间表,不折不扣共同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会议明确了8月15日前市本级要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10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目前,宜春市政府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宜春市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宜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联席会议制度》,全市10个县(市、区)及市本级基本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会上,市编办主任孙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冷世民作了工作发言,丰城市委常委、丰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新介绍了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经验。

市财政局、人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区)编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风景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