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发帖质疑被隐瞒病情篡改病历 医院未回应
入院前后的朱家昌。 范传贵 摄
网言网语
我是朱家昌,祖籍广西,是一名中学生。2008年6月因符合尿崩症从东莞来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就医。本想省城的医疗技术和医生的医德能挽回我的健康,但万万没想到却成了我5年多噩梦的开始。
□本报记者范传贵
“登山爱好者休·赫尔在17岁时失去了双腿,医生告诉他,你永远不能爬山了。3个月后,他扔掉了假肢,自己造了一副,再次攀上了岩壁。”
朱家昌躺在病床上,点了这条微博下面的“转发”。
过了几分钟,他又加了一条评论:“我要更加努力!”
这是他在广东省人民医院病房里度过的第5个年头。住进医院时,这名16岁的东莞市谢岗中学初二(3)班体育委员,只有80多斤。如今他20岁,全身浮肿,体重增长到140多斤。
双侧股骨头坏死和严重的骨质疏松让喜欢打篮球的朱家昌在5年里失去了所有运动,包括站立和走路。
“只能躺着,站起来得用手撑着,否则身子可能会压塌骨架。”朱家昌的父亲朱庆业没有儿子乐观,“恐怕再也离不开病床了。”
朱家昌认为,是医院延误治疗、隐瞒病情导致自己变成现在的样子。他不断在各大网络论坛里发布自己的控诉:“广东省人民医院毁了我一生”、“把活人医成残废”……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看到这些网帖后前往广东省人民医院求证,但该院除表示否认外,拒绝对朱家昌提出的“延误治疗”、“隐瞒病情”、“伪造病历”等问题做出回应。
漫漫5年就医路
朱家昌在网帖中描述了他的就医经过:
2008年6月,朱家昌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查出符合中枢性尿崩症,门诊开药服用一年多后未见好转。
2009年8月17日,朱家昌因多尿、头晕、呕吐等症状入住广东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入院后确诊“鞍区占位生殖细胞瘤”。
几天后,朱家昌被转入放射治疗科,随后开始全脑放疗。《法制日报》记者从护理记录上看到,开始放疗后,朱家昌断断续续开始发烧,到9月9日晚8点时体温上升到39度,此后几乎不间断十余日发烧。
在一份《关于患者朱家昌医疗事件的回复》中,广东省人民医院也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描述。回复称,患者9月14日体温升高,并出现血小板、血色素进行性下降,血培养提示:副伤寒沙门菌感染。
朱庆业拿着检验报告单告诉记者,他翻遍了所有报告单中的血培养结果,均未找到“副伤寒沙门菌感染”的描述。
9月25日,朱家昌依旧高烧不退,被转至感染科治疗。
在感染科治疗多日后,广东省人民医院在回复中称,患者血小板恢复正常,复查骨穿骨髓增生活跃,骨髓造血功能恢复正常。
但不久后,朱家昌即感觉右髋部十分疼痛,不能活动。这也得到了广东省人民医院回复函的印证。
2010年6月30日的一份影像学诊断报告书上,朱家昌被广东省人民医院确诊为双侧髋关节炎、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此后朱家昌情况不断恶化。到近日记者见到他时,他全身浮肿,无法独立站立,上厕所需父母将其架住。而其最初入住医院时的呕吐症状也未消除,只能少量进流食,多则必吐。
医院隐瞒病情?
广东省人民医院在给朱家昌的回复中称,患者自2009年10月20日起右髋部疼痛加重,不能活动,相关检查提示:双髋关节股骨髂骨内分泌性骨病,双髋慢性滑膜炎,双臀股骨根部肌肉肌炎,周围软组织炎性病变。
朱家昌在网帖中质疑了该段描述。他认为医院在这段描述中故意隐瞒了他股骨头坏死的情况,“导致错过本有机会挽回的最佳时机”。
一张2009年9月17日朱家昌刚入院时的诊断报告书显示,朱家昌当时“双侧骶髂关节、双侧髋关节间隙均匀,未见变窄或变宽,关节面光滑,关节关系正常,周围软组织层次清晰”。
而同年10月27日拍摄的髋关节MR增强扫描片显示,“双侧髋关节及髂骨周围软组织炎性病变”。
朱庆业认为,由于治疗及用药不当,这一张MR增强扫描片显示的状况,已经可以诊断出股骨头坏死了,但医院却只做出“关节炎”的结论,试图避开责任。
他申请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医正骨科会诊,得到的结论同样为双髋炎症。
而当他拿着相同的MR增强扫描片到多家医院寻诊时,多家医院医生均得出“股骨头坏死”的诊断结论。《法制日报》记者从朱家昌的病历本中看到,广州某著名部队医院给出的诊断结论为:“长期使用激素药物致全身骨质疏松,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而广东省人民医院直到8个月后才得出股骨头坏死的结论,这明显是隐瞒了病情。”朱家昌在网帖中质疑。
《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问题前往广东省人民医院采访,并将采访提纲交给该院宣传科科长郝黎。后郝黎称领导在外开会,尚不方便答复。记者等候两周,多次致电该院宣传科,该科工作人员均称郝黎不在。记者两次要求转告郝黎回电,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广东省人民医院任何回复。
医院篡改病历?
朱家昌在网帖中称,广东省人民医院之所以“隐瞒股骨头坏死病情”,是为了逃避责任。
朱庆业认为,朱家昌的股骨头坏死源于医院的不当治疗和不当用药。
他所质疑的不当用药包括“甲强龙”、“左克”和“去氨加压素”三种。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了朱家昌的相关用药清单、医嘱和护理记录。
综合这些记录发现,医院至少对朱家昌使用过5次甲强龙,使用时间在200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期间。相关药品说明显示,甲强龙为激素药,使用不当或过量使用均可能导致股骨头坏死。
在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医院对朱家昌使用左克4次。相关药品说明显示,左克为18岁以下患者禁用药。
针对这些质疑,广东省人民医院在2010年11月23日给朱家昌的回复中予以否认。回复称:“我院医务人员对该患者的医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患者鞍区占位肿瘤垂体功能低下,应用激素治疗方案合理,甲强龙短期应用不属于特殊治疗。”
为了留存证据,朱庆业告诉记者,2010年4月22日,他书面向医院申请复印病历,但直到4月27日才拿到。
他将医院复印的护理记录单和医嘱单与医院每天发放到自己手上的用药清单对比,发现几种关键药物使用剂量都难以对应。他由此而怀疑医院篡改了病历。
《法制日报》记者看到,在发放给家属的用药清单上,10月6日有规格为15ug的去氨加压素1支,而后来复印的护理记录单上显示为“按医嘱予去氨加压素4.5ug”,数字有明显改动痕迹;同日的医嘱单上也显示去氨加压素为“4.5ug(1支)”。
在2009年10月12日的用药清单上,有40mg甲强龙一支,而医嘱单上写的是“甲强龙针20mg(一支)”;10月15日的用药清单上,甲强龙为40mg一支,医嘱单上写的是10mg(一支);10月16日的用药清单上,有40mg甲强龙一支,医嘱单上的记载则为“20mg(一支)”;10月18日用药清单记载甲强龙40mg一支,医嘱单为“20mg(一支)”。
对此,郝黎在电话中曾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已咨询相关业务处室,绝对不存在病历造假问题,但尚不方便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相关解释。
无法谈拢的赔偿
几年来,朱庆业夫妇陪伺儿子左右,原本在东莞经营的小裁缝店早已关门歇业,一家人靠女儿打工养活。
到记者前往医院采访时,朱家昌的医药费已拖欠达百余万元。
在能脱开身的时候,朱庆业四处信访。
广东省卫生厅在2010年12月30日的一份信访回复函上称,经调查,未发现院方隐瞒病情、驱赶患者出院、篡改伪造病历等情况。
“关于延误诊断治疗、使用‘甲强龙’过量、损害赔偿等问题,你可进一步与院方沟通,或向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由广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医疗责任后妥善解决此医疗争议,你也可以直接向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回复函称。
但朱庆业拒绝了医疗事故鉴定,他坚持认为医院篡改了病历,“依据这份病历做出的医疗事故鉴定必然是不公正的”。
最近的一份信访答复来自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今年2013年5月24日,该局在一份回复函中称,为妥善处理该纠纷,我局于2013年5月22日下午组织了医患双方调解会,但双方就赔偿数额等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朱庆业告诉记者,医院曾多次要求其提交赔偿清单,但这些清单最终未被认可。而医院也曾先后提出两份赔偿清单,同样不被他所认可。
“我们希望医院能够自己认错,对我儿子进行伤残鉴定,按照伤残等级对我们进行赔偿。”朱庆业说。
《法制日报》记者通过朱庆业留下的影像、音频资料得知,广东省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已多次介入调解。
在一次调解中,一名调解员试图劝说朱庆业接受赔偿:“医院同意赔偿就是承认存在过错了,但是,任何医院、任何医生不会当面向患者承认错误的,如何让他们承担错误?就是通过赔偿。”
而医院方的态度则激烈得多。在一段视频里,朱庆业的妻子被两名保安人员强行拖出了病房。在另一场争吵中,医院放疗科一名负责人对朱庆业说:“你现在这样,是在跟整个医院作对,跟整个国家作对,你能搞得过吗?”
截至记者发稿时,广东省人民医院仍未对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作出回应。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