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亦森带队赴抚州市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30.06.2014 10:1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6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带队,赴抚州市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容兴、廖维林参加检查。抚州市市委书记龚建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晓媛、市长张和平出席相关活动。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詹春森,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祖鹏,副市长魏建新等陪同检查。
谢亦森一行听取了抚州市政府的汇报,随后实地检查了抚州市区、临川区、南城、资溪等地重要湿地区域以及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情况。谢亦森对抚州市的湿地保护工作给予了肯定。他指出,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千秋万代,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湿地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破坏湿地、随意侵占湿地、破坏湿地以及滥捕滥猎的不法行为,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切实推动湿地保护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他强调,湿地既是宝贵的生态资源,也是很好的旅游资源,在湿地的建设、保护、管理当中要更多的注意湿地文化的打造,注重湿地文化的內涵和定位。要进一步强化湿地文化理念,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形成关心湿地、爱护湿地的良好观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抚州市湿地资源丰富,据最新完成的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统计,全市湿地总面积5.1万公顷。近年来,抚州市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通过积极创建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加强了对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全市正在创建省级以上的湿地公园有12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2个,省级10个。有湿地自然保护区2处,其中的宜黄中华秋沙鸭自然保护区去年新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在全省也是难得的;东乡野生稻县级自然保护区,是世界上分布纬度最北的野生稻,为国家保护了极为珍贵的野生稻种质资源。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0.06.201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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