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亦森副主任带队赴抚州市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01.07.2014  11:25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6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亦森带队,赴抚州市检查《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一行听取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抚州市及临川区、南城县、资溪县的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谢亦森副主任在意见反馈会上充分肯定了抚州市政府在湿地保护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各级领导生态保护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充分保障湿地生态功能的同时,合理发挥湿地旅游休闲功能;二是要特别注重湿地公园文化的打造,充分发挥文化的内在推动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湿地生态、品味湿地文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三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划分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依法打击破坏和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摄影/供稿:熊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