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龚建华副主任带队赴湖南、青海调研湖泊保护立法工作

09.08.2017  18:22


座谈会现场

为推进我省湖泊保护立法工作,8月3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率调研组赴湖南、青海两省开展湖泊保护立法调研工作,省水利厅蔡勇副厅长陪同。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水利厅政法处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组在两省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湖南省和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水利厅、有关湖泊保护管理机构的负责同志对湖泊保护管理工作、湖泊保护立法经验和法规执行情况介绍,并就处理好湖泊保护与利用、省级与设区市同类立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和探讨。

座谈中,龚建华副主任指出,湖南、青海两省水资源丰富,在湖泊保护管理和立法实践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省学习借鉴。我省湖泊众多,分布广泛,面积不一,功能不同,湖泊保护立法既要体现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又要突出对重要湖泊的特别保护和针对性规定,还要考虑为设区市湖泊立法留有空间。

会后,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有关湖泊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