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婆收费帮人牵线搭桥 婚未成高额“婚介费”引纠纷

05.09.2014  12:29

“‘婚介费’因人而异,费用一般少则数千元,如果男方家境好,便会收取高价,多则4万元以上。” 于都县媒婆杨烨(化名)坦言。婚姻介绍这一行当,在不少乡村俨然成为部分人的“第二产业”。

近年来,不少农村地区媒人婚介费居高不下,这已成为继高额彩礼之后,让不少步入婚恋年龄的农村小伙望“”兴叹。专家建议,出现“高价婚介费”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媒婆介绍费等问题多做宣传引导,让老百姓摒弃陋习。

媳妇”跑路 男子状告媒婆

看几个了?定了吗?”在崇仁县郭圩乡,几个同在外地打工的小伙伴相互问候着。他们自去年腊月回来,就在媒人的引领下,不停地来往于相亲,有时一上午就去两三家,一般不到一周时间就能定下亲来。

32岁还打着光棍的李辉(化名)便是相亲队伍里的一员。

今年春节刚过,李辉通过崇仁县小有名气的“红娘”曾丽(化名),认识了于都县女子王欢欢(化名),见面当天,考虑到双方年纪都不小了,李辉便向王欢欢的父母,提出了结婚的想法,并达成婚约。几天后,李家人左拼右借,凑够了16.9万元的彩礼,以及付给“红娘”曾丽4万元“婚介费”。当晚,王欢欢便以媳妇的名义,来到李家生活。

令李家人没想到的是,自己花重金娶进门的媳妇,竟在几天后“人间蒸发了”。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李辉多次往返王家,通过多方努力,王家人最终将彩礼如数归还。“媳妇‘跑路’,我们当时向‘红娘’支付的不菲‘婚介费’也应该退还给我们。”李辉随后找到“红娘”曾丽,要求对方退钱,但遭到拒绝。

5月26日,李辉一纸诉状将“红娘”曾丽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4万元“婚介费”。站在被告席上的曾丽辩称,她确实收了原告4万元费用,但双方曾经签订了联婚协议书。“我们所得的是劳务中介费,不应该返还给对方。

该案办案法官朱开平告诉记者,曾丽没有经营正规婚姻介绍所,不具备婚姻介绍的资质,因此收取婚介费没有法律依据,收取中介费是不当得利。一审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被告曾丽返还李辉4万元中介费。

媒婆收费少则数千 多则四五万

如今职业‘红娘’已不满足于物质感谢,转而收取高额中介费,此现象在崇仁县农村比比皆是。” 9月2日,崇仁县人民法院相山法庭负责人朱开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现在村里年轻人娶老婆,除去动辄一二十万元的彩礼钱,还要支付媒人‘婚介费’四五万元。”崇仁县相山镇山斜村一村民说,高额的“婚介费”使得本就贫困的家庭,在支付巨额彩礼之后,更加雪上加霜。

面对愈演愈烈的媒人“婚介费”,不少村民也表示无奈。有些村民为了让媒人给自己儿子介绍对象,不惜卖山换地,廉价转让其祖辈留下来的唯一一点财产。

媒婆‘婚介费’产生的根源,在于农村青年婚姻的实际需求。”江西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颜三忠教授则认为,农村青年长年在外打工,由于交往范围狭小,一般很难在外地恋爱结婚。一旦达到结婚年龄,父母便催促其子女短时间内结婚。“媒婆为他人牵线搭桥,收取一定的‘婚介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农村,婚姻介绍已然成为部分人的“第二产业”。杨烨家住于都县梓山镇界河店村,原是一家小商店的老板,虽然只有30多岁,但在他们村已成为资深媒婆。

杨烨坦言:“我们收取‘婚介费’因人而异,费用一般少则数千元,如果男方家境好,便会收取高价,多则4万元以上。

【1】 【2】

官方微信

人民微博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