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是否廉洁 由群众来评判

10.10.2013  10:48

  9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今年下半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将于本月下旬启动,干部是否廉洁交由群众来评判。群众如发现妨碍民意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可及时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91-86242096。

  据介绍,今年开始,我省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首次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独立调查。让群众通过电话调查的形式为当地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打分。为保证社会评价来自各类不同群体的代表性,此次社会评价民意调查的总样本为2.5万个。

  我省规定,各地年中和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都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占总分值30%。对社会评价群众满意指数低于平均值、群众反映较多、得分在60分以下的市、县(市、区),将函告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年度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市、县(市、区),将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年度评价结果连续两年排名在60分以下的市、县(市、区),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孟维伟、徐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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