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报:少数干部身子进法治社会 脑子在人治时代
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不讲法治,不守尺度,难免跑冒滴漏、跑风漏气;难免脱轨越界、脱岗离谱。
正因如此,习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可能有人会说,为官做事的尺度谁不知道,不就是循法律、遵规矩、守纪律吗?但有些人只是表面上知道,实质上并不怎么知晓。要不,怎么会有人说“都按条令条例办,还要我干什么”;怎么还有人搞权大于法那一套,“拍胸脯就上、叉腰子就干”;怎么还有人一讲依法治军就搞“以罚治军”,一说从严治军就搞“禁令治军”……诸如此类,说明少数领导干部身子虽进入法治社会,脑子却停在人治时代,守法用法的尺度还没牢固立起来。
“万事皆归于一,百度皆准于法。”为官做事的尺度,衡量标准是心中有法纪、言行合法度、办事守法规。只有以法为标尺,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才能保证工作既有序又有效,个人既干事又干净。否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所为之事就会违反公平正义、损害官兵权益。这样的事多了,不仅会降低领导威严威信,还会把部队秩序搞乱,把人心搞散。
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是否以法规法纪为尺度,行动是唯一的检验标准。1941年冬,有同志见朱德的被褥很单薄,便想送一张豹皮给他。面对好意,朱德正颜谢绝:你这是做啥子嘛!我们党是有规矩的,不兴送礼这一套,我这个当总司令的更得带头遵守。法律红线不可逾越,规矩底线不可触碰。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制度,带头执行党规党纪,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首先考虑是否合法,才能营造一个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而是为官处事的遵循和尺度,必须奉为信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应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