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5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不该是本糊涂账

06.01.2014  13:27

有网帖曝光辽宁大学党委书记(正厅级)办公室及车辆照片,指其办公室有三处、面积达500平方米,装修豪华,有床有卫浴,办公室面积及配车都涉嫌超标。1月3日,辽宁大学回应称,党委书记办公室只有一处,在新校区蒲河校区,只是“做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面积不到100平方米,如果上级有整改要求,将马上整改(1月5日《扬子晚报》)。

办公室总面积达500平方米,如果此说属实,不免令人感喟,要这么大的办公室干嘛?办公室除了办公区还有休息区、洗浴区,难道上班之余,还一边睡觉一边洗澡,这是办公室还是豪华宾馆?

辽宁大学宣传部负责人说,书记办公室有会客区及秘书区,也就七八十平米样子,办公室里面确实有个小卧室、卫生间、洗浴间,“具体面积没有测量”,加起来也不会超过100平方。这就提供了两个信息,一是书记办公室里确实有卧室、卫生间和洗浴间;其二,办公室面积既没有300平方米也没有500平方米,“不超过100平方”。

可是即便100平方米的办公室,就可心安理得?1999年国家颁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18平方米。2009年又做出修订后,此标准未改变。辽宁大学党委书记是正厅级官员,其办公面积不应超过24平方,如今却100平方,岂非远远超标?

不过,辽宁大学校方也许有些不服气。究其因,他们不认为大学是党政机关,正如相关负责人称,对于国家规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定,“该校并不确定是否应参照政府相关规定”。这看起来像是狡辩,或推卸责任,但不是毫无道理,高校确实不是党政机关,针对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规定,到底适不适用于高校,这是不容回避的现实命题!众所周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应该公开信息,包括晒三公,舆论呼吁高校也应该主动公开信息,但不少高校意兴阑珊,甚至拒不公开,一大原因即是他们不认为自己属于政府机关,不公开信息属于理所当然。

因此,当下应明晰一个基本事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究竟适不适用于高校?如果不适用于高校,那些高校领导的办公面积如何规范、信息公开又如何落实?其实,按照当下的语境,高校领导都对应着一定的行政级别,有的副部级,有的正厅,还有的副厅等等,他们并不是单纯的学官,而是有一定级别的党政官员,如果疏于规范,办公面积高达300平方米绝非新闻。学官也是官,如果左手享受做学者的好处,右手染指当官的利益,且能规避制度约束,岂不荒唐?

而针对辽宁大学党委书记的办公面积一事。应该避免偏听偏信,既不可轻易认为举报者所称的其面积高达500平方米,也不能相信校方回应仅有100平方米,原因很简单,举报者有可能夸大其词,而校方有可能故意淡化,真相在哪里?应有独立第三方调查,甚至司法部门介入。当然,要调查的不仅是办公面积,还应该包括被指超标的书记座驾——排气量为2.4升的奥迪A6L,这也涉嫌超标,以及所谓的“书记曾插手新校区建设招标,导致体育场5年5修”。以上种种,若属实,当追究书记的责任,若不属实当还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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