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报送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5]39号)有关要求,要前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储备的基础上,为做好2015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工作,报送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包括: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总体情况、存在困难,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基础、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等。
(二)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包括:
1.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包括各试点城市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所覆盖商贸企业集聚区情况,以及备案服务机构情况等。请说明工作进展并填写《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展表》(附件1)、《商贸企业集聚区一览表》(附件2)、《备案服务机构一览表》(附件3)。
2.服务中小企业情况。试点城市2014年服务企业情况,并说明服务企业总体成效,根据服务储备项目并填写《2014年服务项目汇总表》(附件4)。
(三)2015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包括:
1.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商务部要求,我省可申报新增省级、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不超过3个。5个试点城市根据实际需要申报平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其他非试点城市和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报送2015年工作方案。请申报主体分别说明工作基础、承担主体、建设重点、投资预算、资金来源等,并填写《2015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计划表》(附件5)。
2.服务中小企业项目。市级服务平台报送2015年服务企业计划,每个平台年度按照9个方面服务项目不超过30个。今年申报新增省级、市级服务平台报送2015年服务企业计划,以上均请说明预期服务成效,并填写《2015年服务项目计划表》(附件6)。
3.考核指标建议。请各设区市提出2015年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考核指标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总体经营规模、平均盈利水平、吸纳带动就业人数、新创设企业数量等)。
(四)对全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包括平台建设推进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及建议。
二、几点要求
(一)报送组织。这次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相关材料,仔细核实报送情况,严防弄虚作假,省商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二)报送依据。相关工作要求请参考《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引》(商流通司函〔2013〕149号)、《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商办流通发〔2012〕820号)、《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商流通司函〔2013〕145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4〕155号)。
(三)报送要求。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充分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梳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重点做好2014年工作总结,详细编制2015年工作方案。要组织专门力量对2014年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2015年工作计划进行研究论证,做到工作总结有据可查、工作方案切实可行。
(四)报送材料。5个试点城市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方案,并填写好附件1-6;非试点城市和省流通产业促进中心报送2015年工作方案,并填写好附件5-6。
(五)报送时间。请各设区市于2015年2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及相关表格以纸质和电子版方式提交省商务厅。
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 王立男 傅南
电 话:0791-86246679 0791-86246672
传 真:0791-86246674
附件:1.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进展表
2. 商贸企业集聚区一览表
3. 备案服务机构一览表
4. 2014年服务项目汇总表
5. 2015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计划表
6. 2015年服务项目计划表
2015年1月28日
来源:( 江西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