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2015年是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做好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推进综合改革、维护社有资产安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各级内审机构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五届十次理事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对专项资金、社有资产、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制重组等方面的审计,做到全过程监督,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一、加大对供销合作社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助推综合改革
各级内审机构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来谋划审计、实施审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组织对供销合作社各项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财务管理薄弱环节,做到审计监督不留死角,逐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充分发挥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针对性强、方式灵活、见效快等特点,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选准主题,突出重点,把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作为审计切入点,切实审深审透,加强综合分析,揭示和反映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潜在风险和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发展的做法,坚决予以披露,并督促其立即整改,促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并推动规章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二、加大对改革改制中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维护社有资产安全
对社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管,是各级内审机构应尽职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已成为企业改革、改制的重要形式。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也不可避免地涉及资产股权的变动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到社有资产运营体制变革和资源整合。社有企业投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管理层次多级化,跨行业、跨地区的控股公司也日渐增多。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社团的改革也正在稳步向前推进。各级内审机构要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独特优势,抓住改革改制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股权处置、债务重组、重大资产交易等重要环节,提前介入,实施全过程监督,摸清家底,把好关口,维护社有资产安全完整。要对社会中介机构作出的审计结论和资产评估结果等进行复核,严把委托审计质量关,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防范资金风险
各级内审机构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对本级社获取的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和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对农资、棉花、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电子商务、合作金融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及重点资金的跟踪审计,特别要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的建设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建成后的运营情况和实际效果。要继续加强对“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推动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四、继续开展经济效益审计,促进提质增效
五届十次理事会议指出,要“加快社有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强管理,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夯实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物质基础”。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组织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发挥着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内审机构要不断深化对所属单位的经济效益审计,深入分析所属单位的经营状况,找准审计切入点,抓住影响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重大问题,做到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及时发现和指出发展中的风险隐患,重点揭示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和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把相关制度落到实处。
五、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履职尽责和反腐倡廉建设
各级内审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新内容和新要求,力争在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要从原来的“有离必审”逐步向任中审计推进,通过强化任中审计,实现“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尤其要加大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人员)的任中和离任审计力度,着力检查领导干部(人员)的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加大揭露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促进领导干部(人员)主动作为、有效作为。要准确把握审计重点,特别是要关注责任落实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依法依规界定领导干部(人员)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等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之一,揭露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六、切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高审计效果
近年来,全系统审计整改工作得到了不同程度重视,但是在部分单位,审计整改一直是个薄弱环节。各级内审机构要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争取本单位领导的支持,推动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要逐步建立情况通报、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利用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定期通报审计结果,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现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审计能力
(一)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完善监督体系,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内审机构和审计人员。广大内审人员要准确把握改革发展趋势和内审发展规律,积极主动地加强法律法规、内部审计相关准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正确处理监督别人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不能带情绪、带偏见审计,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廉洁从审。
(二)加强内审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强化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继续完善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完整的内审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内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适应内审发展要求的管理平台、业务平台和操作平台,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综合分析的能力。有条件单位要积极推进联网审计,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监控和实时分析,为所属单位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加强调查研究,为审计实践提供指导。各级内审机构要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结合本地特点,积极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把那些比较成熟的、科学的审计方法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并在审计实践中积极推广、交流,为审计实践服务。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调研实效和针对性,强化调研成果的实践运用。
各级供销合作社内审机构在做好本级社所属单位、部门审计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全系统内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