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监局安排部署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6.03.2014  15:43

  近日,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对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研究部署了2014年工作任务,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煤矿安全监察中心任务,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注重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坚定不够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反弹。一是要坚决落实中央和总局党组、省局党组的有关规定,决不允许打擦边球、搞变通,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重解决执法不严格、作风不扎实和慵懒散、蛮横硬等问题,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三是要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总局党组十项规定及安全执法履职“四个零”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杜绝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四是要严格落实省局党组《严格规范操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婚丧喜庆名义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等行为。五是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要快查快办,严肃处理,点名道姓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同时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一是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行政审批、煤矿安全执法、中介机构监管、事故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二是加强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和分析排查制度,及时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干部少犯错误,不犯大错误。

  3.注重源头治本,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一是抓好总局党组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在领导分工调整、事业单位进人、财务人员管理、干部交流等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措施。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不断完善人、财、物管理和监察执法“五权”运行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事故查处、行政许可、审批验收等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三是继续完善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提拔任用、行政许可、事故查处、中介机构监管、物资采购、工程维修等重要事项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开展执法监察,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并注重从异常执法行为中排查腐败案件线索,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4.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基础。二是加强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职务晋升及公务员培训的计划安排,试行干部任前党风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对党纪法规的基本要求和省局党组的相关规定进行一次全员闭卷测试。三是组织开展好廉政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全系统内的典型案例和身边发生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前人的事警醒后来人,增强教育效果。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一是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执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生活制度,坚决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现象。三是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小煤矿整顿关闭、打非治违、落实“双七条”规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属国有煤矿监管体制改革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李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