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省文明委2015年全体会议精神的意见
赣直文明委〔2015〕1号
根据省文明委201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深入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保持“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实干定力”打牢思想基础
1. 深化理论学习。 在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础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着眼于“四个全面”的战略任务,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在省直(中央在赣)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信用行作表率”活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真正把学习贯彻成效落实到忠诚信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上,落实到抓好各项工作上。
2. 加强思想引导。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汇聚强大力量。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定期收集研判反映制度,开展对“为官不为”等问题的调查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江西机关党建网站、《风范》杂志、《机关党建信息》作用,加强宣传鼓劲和正面舆论引导。
3 、发挥示范作用。 充分发挥党组(党委)中心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学习和弘扬,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保持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者、践行者、推动者,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着力增强人们的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
二、坚持知行统一,大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活动
1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把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热点,法治江西建设的重点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围绕全省机关“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广泛开展紧贴发展大局、富有机关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文明创建活动,激发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创建活动与各单位、各部门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工作来开展、业务工作依靠精神文明建设来推进的工作机制,把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渗透到部门业务工作中去,做到文明创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2 、加强文化建设,深化创建内涵。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机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廉政文化和环境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好宣传栏、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报等宣传思想阵地,扎实抓好道德讲堂、阅览室、荣誉室、健身房、机关食堂等文化体育场所及设施建设,在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我省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拓展机关文化活动空间。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建设电子书屋、数字图书馆等新兴文化载体,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加大网络文化引导力度,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3 、抓好典型宣传,营造良好风尚。 切实做好“身边好人”评选、上榜发布和宣传工作。在江西机关党建网和《风范》杂志开设省直机关“身边好人榜”专栏,定期发布省直各单位“好人好事”。同时,部署和要求省直各单位建立健全“身边好人榜”发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实现常态化、全覆盖。认真做好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五届全省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典型人物的选树、学习和宣传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4 、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 认真落实省委强卫书记的指示精神,着力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全力推进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村)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机关支部联基层、党员联群众“双联”活动,探索构建党员干部“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领服务岗位、认捐公益项目、认交居(村)民朋友,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继续抓好省直机关“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直机关各级各类志愿组织、志愿者网上注册、项目发布和服务时间记录制度,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
5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下基层活动。 充分整合和发挥省直机关公检法司等部门法律志愿者资源和优势,以共建社区、生态文明村帮建为重点,提供各种形式的法律志愿服务,提高群众的守法和维权意识,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满足社区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多样性需求。
6 、持续推进“道德讲堂”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着力构建思想建设新平台,抓好省直机关党员干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人们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充分发挥我省“红色资源”的育人功能和优势,大力开展国史党史和国情省情教育。在9·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三、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
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和完善省直机关文明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成员单位积极性和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对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省直各单位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组织牵头负责、群团组织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人员、有经费保障。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建工作统筹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提高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
2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创建水平。 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落实“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的要求,狠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在提高宏观谋划能力、实际调查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法治思维能力、探索规律能力上狠下功夫。适时举办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不断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 加强创评管理,务求创建实效。 坚持创评并举,以评促创,务求实效。不断改进文明单位创评管理方式,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引导文明创建工作重在建设、贵在坚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在抓紧抓好抓实省直机关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工作基础上,认真做好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创建和评选推荐工作,努力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江西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