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召开2014年全国进出口工作会议
7月17日,商务部在京召开2014年全国进出口工作会议。会议的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外贸形势,部署下半年进出口工作,努力实现全年外贸增长目标。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办发19号文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地方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出台配套政策,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落实工作已取得实质性的阶段性成果,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商务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深入开展外贸专题调研,了解反映企业诉求,并结合自身职能,进一步出台5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四川、青海等9省已经出台配套措施,北京、浙江、安徽、重庆等其他省(区、市)也将于近期出台。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外贸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5、6月份全国进出口数据虽有回升,但外部需求增长乏力、贸易摩擦加剧、国内生产成本上升等多重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实现全年外贸发展目标仍需付出十分艰苦的努力。
会议要求,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19号文和本地方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一是继续推动加快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二是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推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四是拓宽外贸企业的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五是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贸易方式和平台发展;六是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扎实推进“五个优化、三项建设”,切实推动外贸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部内相关司局、各进出口商会,以及相关单位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