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森林防火制度落实基础扎实
2015年,我省森林防火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考核、重点管理和表彰奖励三项制度,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扎实,全年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按照省政府下达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的《2014-2015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制定《2014-2015年度全省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人员对各地《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全省11个设区市和6个省直管县(市)均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鹰潭等6个设区市和鄱阳县等3个省直管县(市)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通过考核,各地在政策、资金加大对森林防火的扶持,森林防火的软件硬件建设大大增强,全省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落实重点管理制度。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4月21日至25日,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组织人员,对热点火灾较多的3个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有1个县给予黄牌警告,另2个县给予通报批评。通过评估,查明情况。通过通报,促进工作。各地积极吸取教训,尤其是基层单位加强制度建设,一旦发生情况,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森林火灾及其隐患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消灭。
三是落实森林防火表彰奖励制度。开展了2013-2015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评选活动,制定了《评选活动方案》,明确了评选范围和条件,加大基层单位的比例。9月份,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表彰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50个和先进个人60名,其中:先进县(市、区)30个,先进乡(镇、场)10个,先进专业森林消防队10支。通过评比表彰,进一步增进各级组织和干部森林防火荣誉感、事业心,大家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争取为江西崛起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