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昌举行
2月18日,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在南昌举行。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作工作报告。省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仕灿主持会议。省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希贤,巡视员肖争鸣,副巡视员李红,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处长)费红鹰出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分析形势,布置任务。
张勇指出,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人大、省政协的关心支持,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继承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些领域实现了新突破。
面对民族宗教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张勇指出,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宗教领域和宗教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涉及宗教的利益矛盾和纠纷呈增多趋势;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力量与当前的工作形势还不完全相适应。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问题重要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统筹谋划和扎实推进新形势下的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张勇强调,2014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以先进的理念、改革的精神、法治的思维、优良的作风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力求推动发展出实招、破解难题见成效、依法行政上水平、优质服务上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正能量,为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贡献。
张勇指出,贯彻落实2014年总的要求,就是要全面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就是要坚持和发展“山上办银行、产业兴畲乡、文化促认同、同步奔小康”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四特”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适应形势、创新方法、突出重点、关注热点”,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就是要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方式方法,“强化基础、破解难题、创新机制、提升水平”,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就2014年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张勇强调,一是以先进的理念谋划团结发展大计,整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推动实施民族地区“十二五”规划,不让民族地区落伍,不让少数民族掉队。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水平,融洽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配合国家民委大调研活动,结合我省实际自主调研,探索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意见建议,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工作上新水平。二是以改革的精神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着力推行“三三”工程:突出三个重点、破解三大难题、推进三项常态化工作,把“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步入法制化轨道,宗教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是否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作为衡量宗教工作成效的四条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宗教工作上水平。三是以法治的思维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切实维护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的大好局面。要学习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民族宗教法制建设,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四是以优良的作风引领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学习、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团结协作、清正廉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改革创新的魄力、积极进取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谱写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篇章。
会上,南昌市、萍乡市、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武宁县民宗局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表彰了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了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情况。
各设区市民宗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各设区市副县级以上景区、开发区民宗机构负责人,各民族乡负责人,省局机关干部以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在编干部参加会议。
供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