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春耕备耕工作指导意见
赣市农机发[2015] 3号
各县(市、区)农机局、赣州农机职工中专,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文件、2015年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和2015年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及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春耕备耕中的关键作用,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早稻计划面积328万亩,机插面积50万亩,机插水平提高6个百分点,突破15%;机耕面积295万亩,机耕水平提高6个百分点,突破90%;工厂化育秧示范点40个,新增工厂化育秧示范点6个;推广插秧机200台、大中型拖拉机80台、手扶拖拉机1000台。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农机春耕生产组织领导。春耕备耕工作是全年农业生产的第一仗,直接关系到早稻收成和全年粮食丰产丰收。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机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要把农机春耕生产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农机春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好“百万农机闹春耕”、“农机打假”活动月、“农机化科学技术下乡进户”、“农机化技术大培训”等活动。
(二)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尽快发动农民购置农机具。要实施好新常态下的农机购置和农机报废更新“双补贴”政策。一是补贴方式“敞开”。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办法,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资金兑付方式,全面敞开了补贴,要求农机部门提高补贴政策的实施透明度,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二是补贴范围“瘦身”。今年省初步确定为10大类24小类45个品目,补贴机具产品范围进行了明显“瘦身”,各地要引导农民机手理性购机、科学用机。三是补贴对象“放宽”。新的补贴政策对凡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都可以享受补贴,包括了城镇“居民”、职业“农民”和种养殖企业、粮食收储企业。四是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农业部将在全国启动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对持有省级科技部门、工业部门出具的新产品认定、鉴定证书的农机产品给予购机补贴。
(三)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是对实施多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伸和弥补,实施好这项补贴政策,意义十分重大。一要坚持农民自愿和鼓励引导原则。要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一方面农民要自愿报废旧机具,另一方面农民要购买新机具,两者缺一不可,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服务,把农机“双补贴“政策实施好。二要把握报废条件和补贴标准。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主要是针对已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注册登记,且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补贴标准,合理确定我省报废更新补贴额度,要用好用足补贴标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政策,让农民机手得到足额实惠。三要严格把关报废回收单位的资质认定。严格认定农机报废回收单位资质,是把好政策实施的重要关口。各地认定农机报废回收单位资质要总量控制,根据农机保有量和补贴资金使用量,确定资质单位数量。四要优化操作程序和补贴兑现方式。要认真设计操作程序,与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尽量便民、高效,而且确保干部和资金安全。
(四)扎实推广水稻机插。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经验,及早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通过宣传发动、行政推动、补贴拉动和示范带动等办法,切实抓好“为机育秧”、“大户购机”、“技术指导”、“操作培训”四个环节的工作,大力推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认真做好育插秧机械设备、种子、化肥等物资准备;因地制宜地开展育插秧技术培训和现场作业演示;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紧扣“集中育秧”项目和工厂化育秧示范点,邀请农艺专家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机手育秧,切实扩大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工厂化育秧示范点要全复盖,推行一乡镇一个工厂化育秧示范点,保障早稻机插用秧数量和质量;充分发挥农机化服务组织的技术和装备优势,积极培育机械化育插秧作业市场。
(五)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服务公司、农机服务队等农机服务组织的指导、服务和宣传工作,帮助服务组织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加服务组织的数量,提升服务组织的发展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技术和装备优势,使农机服务组织成为春耕生产的主力军。要进一步做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农机化水平。
(六)扎实开展农机技术培训。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赣州农机职工中专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大培训”活动,举办各类农机化技术培训班,加大乡镇农机化业务骨干、农机手、农机具操作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新购机农民的使用技术培训力度。利用春节前农闲时间组织科技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农机科技培训活动。主要采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重点培训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节水滴灌机械化播种、农机维修使用常识、农机产品维权常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农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运用农业科技的水平。要根据农时、农事、季节特点,对全年培训计划进行合理布局和安排,其中,春季培训计划应占全年计划的三分之一以上,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季和全年农机化技术培训计划任务圆满完成。
(七)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帮助农机手对农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机推广服务站、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作用,动员农机生产企业、销售商售后服务力量,积极开展集中检修和保养服务,对达到报废和禁用条件的农机具,要指导农民及时办理报废手续,确保在春耕作业前全面完成农机具检修。要科学调度好农机具,确保作业质量,促进农机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跨区作业组织、跨区作业证发放、跨区作业信息发布、跨区作业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水平和效益。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准备,增强农机防抗能力,制定农机抗灾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农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将降温、降雨等信息和预防措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信息及农民信箱等途径告知和提醒农民群众。要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到位。
(八)加强农机市场监督管理。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确保春耕备耕期间各类农机具、零配件等农机物资的供应。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动态掌握农机油料供应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充分保障农机用油的供应。要开通“农机110”投诉举报热线,结合“315”等做好农机打假工作,会同工商、质监部门对各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净化农机市场。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农机作业市场、农机流通市场、农机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三大”市场规范化。
(九)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春耕时期是农机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地农机监理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早部署开展春季安全检验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春季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农机事故发生。全面做好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抓好农机春耕备耕生产信息发布。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反馈农机春耕备耕、生产动态,明确专人负责农机春耕生产工作的信息整理和统计工作,掌握实情,定期发布农机春耕备耕生产信息。从3月20日起,各县(市、区)农机局于每周一定期向赣州市农机局管理推广科上报电子稿《农业春耕生产农机作业进度表》(见附件),5月20日前将农机春耕生产工作总结材料电子稿发至赣州市农机局管理推广科。联系人杨玮玮,联系电话:0797-819633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三、赣州市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汇总表.doc
赣州市农业机械局
2015年2月6日
http://amic.jxadri.gi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