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组织做好2015年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

01.02.2016  21:38

  根据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农科(能源)函﹝2015﹞32号)要求,为全面反映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科学准确统计建设成果,南昌市组织相关县区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

   南昌市要求各县区认真组织做好2015年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把数据收集、整理、录入、汇总和审核等各个环节,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一是要认真填写和审核每一项统计数据,要注意计量单位,避免出现数量级的错误;

   二是要保证统计数据的延续性,确保同一指标的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

   三是要注意统计指标之间、表与表之间的逻辑关系,避免自相矛盾;

   四是沼气工程统计严格按照农业部公告1642号新公布的《沼气工程规模分类标准(NY/T 667.2011)》农业行业标准分类进行统计;

   五是严格履行报废程序,凡是有报废情况,应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户用沼气报废管理的通知》(农办科﹝2013﹞11号)文件要求报废,并由设区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行文上报报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