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总工会开展2014年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

29.07.2014  12:06

为体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广大劳动模范的关心和爱护,在全社会营造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氛围,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近日,新余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组织2014年劳模疗休养的通知》,启动了2014年劳模疗休养活动。

通知要求,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为历年来新余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新余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先安排生产一线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较大以及近年来没有参加过市总疗休养活动的劳模。

劳模疗休养活动安排在8月至11月期间进行,分别在庐山、温汤、厦门和三亚等地组织劳模疗养,每批休养时间5—6天,每批次安排20名,共计4批次。

通知中严格规定了劳模在疗休养期间所享受的待遇,劳模疗休养按出差对待,疗休养期间劳模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首批疗养活动将于8月下旬在江西省总工会庐山工人疗养院进行,共计安排20名劳模前往疗养。